为了加强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通过职业资格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后方可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或提供安全生产专业服务工作。

一、 培训对象
(一)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
(二)从事安全生产技术的人员
(三)从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分析的人员
(四)从事安全评估评价、咨询、论证、检测、检验、教育、培训及其他安全生产专业人员

二、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7年。
(二)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三)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四)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五)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六)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
符合《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
符合《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三、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安全生产技术》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四、报名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五、报名考试安排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网站(www.cpta.com.cn)由报考人员本人完成报名填写,报名时须如实填报本人相关信息,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